力学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一般在9月份)都必须集中认定一次,每次认定的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因此,去年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今年仍需参加认定,不参加认定或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不能享受国家、学校、社会等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资助项目。请各学院根据《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公平、公正、认真地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或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学院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请学院各班按照《认定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第七条的要求成立本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于9月25日10:00前将班级认定工作组名单报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 1、学院宣传动员、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22日-9月28日) 请学院各班认真学习《认定办法》,并在本班级所有本科学生中进行宣传,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认定办法》,同时通知学生自愿进行认定申请。每一位申请认定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原因调查表》;首次参加认定的学生必须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他学生不必重复提交,如家庭情况有重大变动,仍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除上述材料外可另附其他材料,相关表格请到学院学生工作组领取,所有材料统一提交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同时申请认定的同学还必须登录扬华素质网( www.yanghua.net)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网上认定申请(网上认定申请从9月24日开始)。 2、学院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 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提交认定申请的学生在校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填写《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现评议表》,同时结合学生提交的《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学生填写的申请认定理由,认真研究后,初步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同时,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还需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网上认定程序。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阶段(10月11日-10月19日) 各年级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原因调查表》,并结合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的《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现评议表》,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应予以更正。同时请各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善认定意见,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认定后将认定批次状态调整为公示阶段,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便可以查看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认定结果名单,将《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首次认定的提交)、《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原因调查表》、《8040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现评议表》按认定结果名单列表顺序排列整理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果复核后,将全校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可查看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批后的学生认定材料返还各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关乎到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和学生资助工作的目标实现问题,请学院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由班长负责。 2、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至明年9月份期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状况的重大改变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可做调整。 3、为方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采取书面认定和网上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必须同时进行,缺任何一种方式认定结果都将无效。 4、为方便学生特别是2009级新生网上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学生资助服务大厅(天佑斋031029)将延长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30-22:00),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对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进行指导。对于没有电脑、上网又比较困难的学生,可到学生资助服务大厅填写有关资料。 力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9年9月21日 |